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水污染 | 2020/07/14 | 臺中市 | NT$10,000 | 貴公司於本市大甲區日南里工九路33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672-02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6月8日派員前往執行督察結果發現,廢水處理設施最終沉澱池(T01-04)設有1條管線及抽水馬達,可將池內廢(污)水抽回至廠內過濾器,過濾後回收使用,且現場有使用漂白水加入最終沉澱池前端,避免污泥上浮及污泥流入採樣井,惟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文件內容未登載,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30-109-07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工九路三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9/11/27 | 臺中市 | NT$6,000 | 貴公司二廠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經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1月4日派員至現場執行督察發現,該廠製程脫脂槽有產出浮油廢棄物,並會撈出該廢棄物至廢水處理設施處理,惟查該浮油廢棄物未提報於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8-11002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工四路二二號 |
水污染 | 2019/11/25 | 臺中市 | NT$10,000 | 貴公司所屬二廠於本市大甲區工四路22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835-04號),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1月4日執行督察結果發現,現場有高濃度鎳廢水及氟化氨廢水貯槽,且廢水經預處理後再排入調勻站(廢水調整池)(T01-1),惟水措核准文件中未登載,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30-108-11007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工九路三三號 |
固定空污 | 2016/11/10 | 臺中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5-110004 | 貴公司二廠未依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每日記錄原物料(金屬─鋁製品、氫氧化鈉、硝酸、磷酸、濃硫酸、氟化銨……等)使用量,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本局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工九路三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