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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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18/12/29 | 苗栗縣 | NT$12,000 | 經查貴公司所產出之事業廢棄物D-0902(107年1-9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7-12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頭份市蘆竹里中華路四三○巷一二號 |
水污染 | 2018/05/03 | 苗栗縣 | NT$189,000 | 貴公司之事業類別為電子零組件製造業(晶圓製造及半導體製造業),屬水污染防治法第2條第7款列管之事業,未領有廢水排放許可證,逕行排放廢水,且於排放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濃度59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7-05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頭份市蘆竹里中華路四三○巷一二號 |
水污染 | 2017/11/10 | 苗栗縣 | NT$90,000 | 貴公司於106年7月12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查獲事業類別為電子零組件製造業(晶圓製造及半導體製造業),屬水污染防治法第2條第7款列管之事業,經查廠區內設置廢水處理設施沉澱池經管線排放廢水,惟未取得廢(污)水排放許可證。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6-11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頭份市蘆竹里中華路四三○巷一二號 |
水污染 | 2017/07/27 | 苗栗縣 | NT$90,000 | 貴公司於106年02月23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查獲該事業類別為電子零組件製造業(晶圓製造及半導體製造業),屬水污染防治法第2條第7款列管之事業,經查該厰區內設置廢水處理設施沉澱池經管線排放廢水。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6-07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頭份市蘆竹里中華路四三○巷一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