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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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4/07/01 | 桃園市 | NT$231,000 | 貴公司從事化工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3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檢測結果為化學需氧量149mg/L(標準:100mg/L)、懸浮固體87mg/L(標準: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3-07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埔頂里埔工路一七二號 |
水污染 | 2023/10/19 | 桃園市 | NT$297,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6月29日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143 mg/L,化學需氧量:158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 mg/L,化學需氧量:100 mg/L)。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2-10002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埔頂里埔工路一七二號 |
水污染 | 2021/10/05 | 桃園市 | NT$135,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101mg/L(限值:30mg/L)、化學需氧量:183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0-10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埔頂里埔工路一七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