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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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4/07/17 | 桃園市 | NT$30,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5月30日派員前往貴廠(桃園市龍潭區龍源路87號)稽查,發現貴廠從事地面清洗作業因截流溝收集地面逕流廢水效果不佳,致部分清洗地面之鹼性廢水漫流至廠區外道路側溝,再續流至承受水體(牛欄河),污染本府104年6月17日府環水字第1040151682號函公告之管制區水體。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13-07001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龍源路八七號 |
水污染 | 2020/08/27 | 桃園市 | NT$30,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廠因廠內地面水未有效收集,致廢水沿廠內截流溝排出廠外道路側溝,並續流至承受水體(牛欄河),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09-08008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龍源路八七號 |
水污染 | 2020/04/09 | 桃園市 | NT$33,000 | 貴廠從事土石加工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現場作業中,惟車輛行經廠區截流溝時不慎將含泥漿之廢水帶出,導致泥漿廢水排出廠區外道路側溝,續流至牛欄河,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09-04001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龍源路八七號 |
水污染 | 2018/07/26 | 桃園市 | NT$30,000 | 本案係屬水污染管制區內,污染水體水質之行為。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07-07002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龍源路八七號 |
水污染 | 2011/11/07 | 桃園市 | NT$6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0-11000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龍源路八七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11/06/17 | 桃園市 | NT$1,2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0-06029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龍源路八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