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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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佳慈 | 董事 | 35.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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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1/06/03 | 桃園市 | NT$6,000 | 案經本局派員前往稽查,查貴公司係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業,且資本額已逾新臺幣100萬元(含100萬元),營運產出之廢布及一般垃圾等廢棄物,已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營運產出前揭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0-06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湖山街四三六巷一五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