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楊勤朝 | 董事 | 57.14%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事業廢棄物 | 2021/04/30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9年7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從事玻璃纖維加工,廠內玻璃纖維粉塵廢棄物部分露天堆置,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致挾有玻璃纖維之滲出水流至廠外造成環境污染,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40-110-04004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高樹鄉長榮村興中路二四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