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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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國峯 | 董事 | 14.29%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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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2/10/25 | 新北市 | NT$0 | 廠廠房面積逾50平方公尺且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逾2.25千瓦,查現場從事食品油炸作業程序(油炸魚酥),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2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及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1-10001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4條第1款及第8條第3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一段三巷四三號八樓 |
固定空污 | 2022/10/25 | 新北市 | NT$600,000 | 從事食品製造(魚酥、魚丸),工廠廠房面積逾50平方公尺且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逾2.25千瓦,查現場從事食品油炸作業程序(油炸魚酥),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2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及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1-10001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4條規定裁處。 | 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一段三巷四三號八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