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李權秤 | 董事 | 4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營建工程 | 2023/09/25 | 屏東縣 | NT$10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8月2日前往旨揭工地現場稽查,該 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 包括未設置工地告示牌、工地圍籬未涵蓋整個工區、工地 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導致泥沙外帶,造成道路路面色 差情形,累計缺失扣點計18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 3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第85條規定 裁處如主旨。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12-09001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永宏巷一二弄三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