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空污 |
2024/10/24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印染整理程序(M03)」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7119-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9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稽查時貴公司M03製程作業中,惟其中「熱定型機(E003)」產生廢氣逕由設備中後段逸散出,未依許可核定收集方式妥善密閉收集。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3-10002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瑞原里楊新路三段四巷一九號 |
固定空污 |
2024/05/17 |
桃園市 |
NT$3,600,000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含熱媒加熱程序)(M04)」(環空操證字第H7204-00號;燃證字第H364-00號)操作許可證,應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3年3月12日至貴公司(桃園市楊梅區瑞原里楊新路三段四巷一九號)進行鍋爐排放管道P401稽查檢測,檢測項目為粒狀污染物,當日稽查時污染源熱媒鍋爐(E501)、蒸氣鍋爐(E401)運作中,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濃度為163 mg/Nm3,未符合排放標準(30 mg/Nm3),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之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3-05002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瑞原里楊新路三段四巷一九號 |
水污染 |
2024/05/16 |
桃園市 |
NT$147,000 |
貴事業係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3793-05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3月14日派員至貴事業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43.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處分。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3-05001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瑞原里楊新路三段四巷一九號 |
固定空污 |
2023/12/14 |
桃園市 |
NT$160,000 |
貴公司製程屬「第一、二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管制對象,其污染源E401蒸氣鍋爐、E501熱媒鍋爐之排放管道P401,檢測頻率為第3級,應每年檢測氮氧化物濃度1次,且第2次以後之例行性定期檢測,應與第1次例行性定期檢測之相同季別期間內執行定期檢測。次查貴公司自107年8月30日第1次定檢後,應檢測季別皆為第三季,惟112年度遲於11月4日(第四季)完成檢測及申報,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20-112-1200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瑞原里楊新路三段四巷一九號 |
固定空污 |
2023/08/21 |
桃園市 |
NT$600,000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源操作許可證「鍋爐蒸氣產生程 序(含熱媒加熱程序)(M04)、環空操證字第H7204-00號、燃證字第H364-00號」,其製程應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7月19日現場進行稽查檢測(桃園市楊梅區瑞原里楊新路三段四巷一九號),污染源為熱媒鍋爐(E501)、蒸氣鍋爐(E401),排放管道編號為P401(稽查時前揭污染源操作中)及檢測空氣污染物項目為硫氧化物。稽查檢測結果:排放管道P401硫氧化物濃度為152ppm,超過「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附表,硫氧化物排放管道標準為50ppm之規定,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2-08002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瑞原里楊新路三段四巷一九號 |
固定空污 |
2023/08/21 |
桃園市 |
NT$150,000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源操作許可證「鍋爐蒸氣產生程 序(含熱媒加熱程序)(M04)、環空操證字第H7204-00號、燃證字第H364-00號」,其製程應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7月19日現場進行稽查檢測(桃園市楊梅區瑞原里楊新路三段四巷一九號),污染源為熱媒鍋爐(E501)、蒸氣鍋爐(E401),排放管道編號為P401(稽查時前揭污染源操作中)及檢測空氣污染物項目為硫氧化物。稽查檢測結果:排放管道P401氮氧化物濃度為146ppm,超過「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附表,氮氧化物排放管道標準為100ppm之規定,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2-08002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瑞原里楊新路三段四巷一九號 |
固定空污 |
2023/02/21 |
桃園市 |
NT$200,000 |
查貴公司製程屬「鍋爐蒸氣產生程序」管制對象,其污染源之排放管道P401,檢測頻率為第3級,需每年進行定期檢測(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經查貴公司於110年9月27日執行定期檢測後,應與前一次例行性定期檢測之相同季別期間內執行定期檢測;惟貴公司未於111年9月30日前進行定期檢測,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 |
20-112-0200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及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瑞原里楊新路三段四巷一九號 |
固定空污 |
2022/05/05 |
桃園市 |
NT$195,000 |
退漿水洗機(E007)連結後端洗滌塔(A004)之管線有破損情形,致廢氣逕由破損處逸散,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11-05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瑞原里楊新路三段四巷一九號 |
固定空污 |
2022/04/13 |
桃園市 |
NT$100,000 |
洗滌塔(A403)之壓降為41.2 mmH2O,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許可證操作值:50~95 mmH2O)。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1-04002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瑞原里楊新路三段四巷一九號 |
固定空污 |
2021/11/23 |
桃園市 |
NT$100,000 |
洗滌塔(A004)之流率為-6275 L/min,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許可證操作值:1200~2200 L/min)。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0-11002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瑞原里楊新路三段四巷一九號 |
固定空污 |
2020/08/26 |
桃園市 |
NT$100,000 |
查獲廠內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A004(洗滌塔)之壓降讀值為0mmH2O,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許可規範:25~75mmH2O)。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9-08004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瑞原里楊新路三段四巷一九號 |
固定空污 |
2019/12/11 |
桃園市 |
NT$200,000 |
貴公司印染整理程序(M03)之防制設備洗滌塔(A004)洗滌液泵浦未運作,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正常運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08-12001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瑞原里楊新路三段四巷一九號 |
水污染 |
2019/05/06 |
桃園市 |
NT$189,000 |
至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38.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mg/L)。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8-05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瑞原里楊新路三段四巷一九號 |
水污染 |
2016/09/30 |
桃園市 |
NT$14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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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30-105-09003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瑞原里楊新路三段四巷一九號 |
水污染 |
2014/05/19 |
桃園市 |
NT$9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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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3-05002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瑞原里楊新路三段四巷一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