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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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4/01/08 | 高雄市 | NT$9,000 | 按貴公司楠梓分公司二廠112年11月20日線上申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變更,發現貴公司楠梓分公司二廠廢棄物專責人員吳○○已於112年10月3日離職,惟貴公司楠梓分公司二廠未於15日內(112年10月18日前)指定代理人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四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40-113-01001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楠梓區瑞屏里新建南路二之二號、新建南路二之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