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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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2/10/31 | 臺南市 | NT$2,025,000 | 貴公司經本局於110年11月29日執行M02製程之設備元件稽查檢測,檢測結果顯示M02製程共有5個設備元件之淨檢測值大於1萬ppm。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 | 20-111-10002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附表一、附表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尚頂里南台街一一號 |
固定空污 | 2022/10/31 | 臺南市 | NT$450,000 | 貴公司經本局於110年11月29日執行M03製程之設備元件稽查檢測,檢測結果顯示M03製程共有2個設備元件之淨檢測值大於1萬ppm。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 | 20-111-10002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附表一、附表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尚頂里南台街一一號 |
固定空污 | 2022/02/11 | 臺南市 | NT$2,295,000 | 貴公司華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位於本市永康區,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接著劑化學製造程序(M02)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0395-01號)。本局於110年11月29日會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開騰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針對貴公司M02製程及M03製程之400個儲槽設備元件進行檢測分析,檢測結果顯示M02製程共有5個設備元件之淨檢測值大於1萬ppm。其排放濃度超過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條2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其設備元件之淨檢測值不得大於1萬ppm。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 | 20-111-02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尚頂里南台街一一號 |
固定空污 | 2022/02/11 | 臺南市 | NT$510,000 | 貴公司華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位於本市永康區,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接著劑化學製造程序(M03)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147-01號)。本局於110年11月29日會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開騰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針對貴公司M02製程及M03製程之400個儲槽設備元件進行檢測分析,檢測結果顯示M03製程共有2個設備元件之淨檢測值大於1萬ppm。其排放濃度超過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條2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其設備元件之淨檢測值不得大於一萬ppm。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 | 20-111-02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尚頂里南台街一一號 |
固定空污 | 2020/01/31 | 臺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於本市永康區從事接著劑化學製造程序(M02),經本局108年12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經查現場冷卻槽(E206)集氣系統破損,其集氣罩上方管線未完全密閉連接,造成無法有效收集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物;另貴公司亦無法提供污染源防制設備操作紀錄正確文件供查閱,貴公司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20-109-01003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尚頂里南台街一一號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3/05/27 | 臺南市 | NT$100,000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 | 34-102-050002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規定,爰依同法第34條第1款暨「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2點附表項次2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尚頂里南台街一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