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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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2025/05/14 | 環境管理署 | NT$150,000 | 貴公司於旨揭場址內從事之金屬表面處理工作,經查證4點土壤超標之點位分布於製程相關作業區,該區現場因電鍍物件移動造成電鍍液滴漏,造成地表多處明顯聚積電鍍液,且地面鋪面破損,截流設施深度不足,地表廢液漫流致使污染物進入土壤及地下水。又整體製程與所使用原物料化學品,與查證結果土壤及地下水中超標污染物重金屬鉻及鎳來源一致,且自設立至今該地號上未有其他工廠設置使用,判定貴公司之污染行為致使旨揭場址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為土污法第2條第15款第1目「洩漏污染物」之污染行為人。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3項 | 32-114-050001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塩行里中正路三三七巷五號 |
水污染 | 2024/09/02 | 臺南市 | NT$60,000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局113年05月21日派員會同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往稽查,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39mg/L(標準值100mg/L)。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13-09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塩行里中正路三三七巷五號 |
水污染 | 2018/08/06 | 臺南市 | NT$60,000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11日派員前往稽查,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12mg/L,標準值100mg/L,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07-08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暨附表三及附表八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塩行里中正路三三七巷五號 |
水污染 | 2012/04/20 | 臺南市 | NT$80,000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1-04002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塩行里中正路三三七巷五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0/06/21 | 臺南市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099-06004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裁處。 | 臺南市永康區塩行里中正路三三七巷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