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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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 2025/03/24 | 桃園市 | NT$1,200 | 案經本局113年12月4日派員至本市大園區中山南路1段227巷12弄15號旁勘查時,現場遭棄置廢棄物(樣態為含鐵釘之廢木材、矽酸鈣板、鐵鋁件、些許廢塑膠及生活垃圾),判定係屬一般廢棄物,再經本府警察局大園分局調閱附近監視器,查獲臺端持有之車輛(車號:KED-0195)於113年12月1日至該址棄置廢棄物。經查該廢棄物係臺端至本市中壢區月桃路附近進行房屋修繕後所產生,並於113年12月1日開車載運至大園區橫山段湳子小段194-117地號土地露天堆置,致影響公共衛生。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41-114-03001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款裁處。 | 桃園市大園區橫峰里中山南路一段二七七巷一二弄一五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