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廢棄物 |
2018/11/26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7月20日派員至貴公司現場督察,發現貴公司產出之事業廢棄物R-1107燃煤底灰露天貯存,貯存區廢水污染地面,且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40-107-11004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市區大營里大營一二八號 |
固定空污 |
2018/10/15 |
臺南市 |
NT$200,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7月20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印染整理程序(M03):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編號:A005之監測儀表(洗滌液流率),顯示數值為0;A006之監測儀表(PH值)未顯示數值,其監測設施未正常運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07-10000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市區大營里大營一二八號 |
固定空污 |
2018/10/15 |
臺南市 |
NT$200,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7月20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印染整理程序(M03):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編號:A007、A006監測儀表(洗滌液流率)之顯示數值為20、13.9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可操作條件洗滌液流率為500~700L/min、50~150L/min不符。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20-107-10001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市區大營里大營一二八號 |
水污染 |
2018/03/23 |
臺南市 |
NT$165,000 |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印花、梭織布染整者),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月23日派員前往稽查,於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83.6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07-03001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及第3條第1項附表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市區大營里大營一二八號 |
固定空污 |
2017/09/18 |
臺南市 |
NT$100,000 |
本本府局於106年8月16日至貴公司執行稽查,查貴公司M03製程為印染整理程序,係屬行政院環境保署公告第6批應申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之對象,前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0418-01號),惟操作許可證期限已屆滿失其效力(有效期限僅至106年2月23日止),而現場發現貴公司印染整理程序之大定型機、脫水機及布染區之染色機等設備皆運作中,貴公司未領有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6-09001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本府爰依同法第57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市區大營里大營一二八號 |
水污染 |
2017/04/06 |
臺南市 |
NT$132,000 |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印花、梭織布染整者),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2月6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45.3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印染整理業(印花、梭織布染整者)放流水標準。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6-04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市區大營里大營一二八號 |
水污染 |
2016/09/10 |
臺南市 |
NT$10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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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5-09002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暨附表三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市區大營里大營一二八號 |
水污染 |
2016/04/25 |
臺南市 |
NT$8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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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5-04002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暨附表第三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市區大營里大營一二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4/10/03 |
臺南市 |
NT$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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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3-100004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市區大營里大營一二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4/10/03 |
臺南市 |
NT$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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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3-100005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市區大營里大營一二八號 |
水污染 |
2014/09/17 |
臺南市 |
NT$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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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3-090016 |
貴公司6個月內第3次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市區大營里大營一二八號 |
水污染 |
2014/06/20 |
臺南市 |
NT$2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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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3-060023 |
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及同法第18條水污染防制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之規定,因一行為不二罰之原則,從一重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附表項次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市區大營里大營一二八號 |
水污染 |
2014/04/15 |
臺南市 |
NT$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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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3-040013 |
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市區大營里大營一二八號 |
固定空污 |
2013/09/27 |
臺南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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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20-102-09001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市區大營里大營一二八號 |
水污染 |
2011/12/30 |
臺南市 |
NT$1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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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30-100-12001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6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市區大營里大營一二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