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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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污染 | 2024/01/12 | 臺南市 | NT$3,600 | 本局於112年12月8日會同本市警察局交通大隊與監理站人員於本市永康區大灣路283號(大灣國小),進行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路邊攔檢,現場檢測結果,臺端所有(車號:NNP-1917)之車輛出廠年份為202107,屬環境部公告第六期重型機車(廠牌:三陽;型式:FK12WA;排氣量:124立方公分)使用中車輛,使用中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值為90分貝,經本府環境保護局之合格機動車輛檢驗人員依據CNS 5799〔機動車輛噪音音量試驗法〕(第六期汽車依據UN/ECE Regulation NO.51-03)原地噪音取三次測試中(第一、二期車取平均值,第三至五期車取最大值四捨五入至整數位,第六期機車每筆四捨五入取至整數位再取平均值整數,汽車取最大值至小數點第一位)為原地噪音量91分貝已超出標準值1分貝。(案號:機噪11212-90) |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 | 22-113-010065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暨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第2款附表2規定,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附表項次4規定。 | 臺南市永康區正強里正強街一一一巷一五弄二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