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廢棄物 |
2024/01/18 |
高雄市 |
NT$6,000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00月00日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其他金屬品處理加工程序之袋式集塵器A004,最近一次更換濾袋時間為112年00月00日,惟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自112年00月起至112年00月期間,無申報廢氣處理程序有產出廢濾袋(廢棄物代碼D-0899),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3-01001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四號 |
固定空污 |
2022/09/28 |
高雄市 |
NT$225,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3月14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固定污染源金屬軋造程序(M04)督察作業,發現洗滌塔(A006)儀表顯示第二段氫離子濃度指數(pH)約3.05(許可參數值7至11),當下釐清pH測值過低原因為第二段pH感測器前端電極保護套未拔除,致未能即時呈現洗滌液pH測值,可知貴公司未維持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11-09002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四號 |
一般廢棄物 |
2021/12/01 |
高雄市 |
NT$1,200 |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41-110-12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四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01/05 |
高雄市 |
NT$6,000 |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9月25日函附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108年12月至109年2月、109年4月至109年6月金屬冶煉爐渣(D-1201),產出量扣除聯單量不符合貯存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0-01001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四號 |
固定空污 |
2020/04/08 |
高雄市 |
NT$100,000 |
貴公司於本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4號從事鋼鐵冶煉業,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8年12月18日執行稽查作業,查貴公司固定污染源電弧爐煉鋼製造程序(M01)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於108年12月15日上午3時48分至同日上午11時連續出現44筆逾限紀錄,且未依法向本局報備。此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09-0400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四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02/11 |
高雄市 |
NT$60,000 |
本局108年11月20日派員稽查,發現電爐製爐過程污染控制之集塵灰或污泥(A-7101)以太空袋盛裝,部分盛裝A-7101之太空袋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9-02001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四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02/11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108年12月4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清洗之廢潤滑油空桶(R-1703)交由「弗生企業有限公司」再利用,惟弗生企業有限公司未具有收受廢潤滑油空桶(R-1703)之資格,貴公司未委託合法再利用機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40-109-02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四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02/11 |
高雄市 |
NT$12,000 |
本局108年12月4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清洗之廢潤滑油空桶(R-1703)委託「弗生企業有限公司」再利用,惟未申報產出、流向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9-02001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四號 |
固定空污 |
2019/12/11 |
高雄市 |
NT$100,000 |
案經民眾提供佐證照片,經檢視照片確有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逸散於空氣中情事,本局於108年11月19日16時45分派員前往貴公司(地址:本市小港區沿海二路4號)稽查,並提供佐證照片供貴公司人員確認,經人員確認後,經查係於108年11月19日16時20分廠內油污泥暫時儲存廠旁所置放太空袋、不織布及廢布,疑似人為管理不良,因不明原因起火燃燒,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20-108-12001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四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9/10/24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委託清理之無機性污泥(D-0902)有7張聯單未於收到廢棄物30日內(108年8月2日、108年8月3日、108年8月4日、108年8月20日前)完成廢棄物處理(聯單編號:E560119710800562、E560119710800563、E560119710800567-E560119710800570、E560119710800607,共7張),6張聯單自處理機構收受廢棄物後,已超過30日仍未顯示已處理完成(聯單編號:E560119710800571、E560119710800593、E560119710800594、E560119710800597、E560119710800598、E560119710800615,共6張),貴公司未主動追查其流向並在35日內向本局報備,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四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8-10003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四號 |
固定空污 |
2019/07/02 |
高雄市 |
NT$100,000 |
貴公司於本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4號從事鋼鐵冶煉業,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8年4月28日執行稽查抽測,貴公司固定污染源電弧爐煉鋼製造程序(M01)製程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連通至排放管道處破損,致廢氣逸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08-07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四號 |
固定空污 |
2019/01/08 |
高雄市 |
NT$100,000 |
案經本局派員於107年12月15日11時30分前往本市小港區沿海二路4號稽查時,於貴公司廠區後方周界圍牆外(判定位置:本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貴公司廠區東側),發現貴公司廠房頂逸散明顯粒狀污染物(黑色粉塵),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電弧爐煉鋼製造程序(編號:M01)電弧爐(編號:E001、E002)及連鑄機(編號:E004)作業過程中產生之粉塵,散布於廠內,雖設有抽集器設備,惟抽集氣不完全,由廠房頂縫隙處逸散於廠外空氣中,造成污染。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20-108-01001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四號 |
水污染 |
2017/09/18 |
新竹縣 |
NT$4,200 |
依民眾陳情,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6年2月20日前往貴公司湖口唐榮科技園區稽查,經查貴公司員工宿舍B區廢水排放至灌溉溝渠,經採樣送驗化學需氧量191 mg/L(標準150 mg/L),不符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6-09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1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四號 |
固定空污 |
2017/05/06 |
高雄市 |
NT$200,000 |
案經本局於106年4月17日7時47分派員前往本市小港區沿海二路4號稽查時,於貴公司廠區後方周界圍牆外(判定位置:本市小港區高坪39街上,貴公司廠區東側),發現貴公司廠房頂逸散明顯粒狀污染物(褐色粉塵),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電弧爐煉鋼製造程序(M01)電弧爐(E002)進料作業過程中產生之粉塵,散布於廠內,雖設有抽集器設備,惟抽集氣不完全,由廠房頂縫隙處逸散於廠外空氣中,造成污染。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20-106-05001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四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04/19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煉鋼作業產生之廢耐火材(D-0501),委由里一實業有限公司清除,並進行粉碎加工處理,處理完畢之廢耐火材再運回該公司廠內作為煉鋼添加料使用,惟里一實業公司未領有主管機關核發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查貴公司未依規定將廢耐火材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40-106-04001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59號規定,罰鍰新臺幣6千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四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04/19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廢耐火材料貯存區,未依規定於貯存地點設施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6-04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3號規定,罰鍰新臺幣6千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四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02/14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未依實際產出情形填列產出廢布(代碼:D-0803),另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顯示,貴公司於105年11月8日僅委託環碩環保工程(股)公司清運廢棄物生活垃圾(代碼:D-1801),聯單編號: E560119710501304,依環碩環保工程(股)公司105年11月18日陳述說明,該批廢棄物係貴公司產出之廢棄物生活垃圾(代碼D-1801),其中夾雜廢捆布(尺寸為長175*寬65*高65公分),貴公司未依規定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填列實際產出之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6-02001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四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02/14 |
高雄市 |
NT$6,000 |
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顯示,貴公司於105年11月8日僅委託環碩環保工程(股)公司清運廢棄物生活垃圾(代碼:D-1801),聯單編號: E560119710501304,依環碩環保工程(股)公司105年11月18日陳述說明,該批廢棄物係貴公司產出之廢棄物生活垃圾(代碼D-1801),其中夾雜廢捆布(代碼D-0803)(尺寸為長175*寬65*高65公分), 貴公司將該批廢棄物夾雜於生活垃圾(代碼D-1801)中委託清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6-0200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四號 |
固定空污 |
2017/01/13 |
高雄市 |
NT$100,000 |
案經本局派員於105年12月19日15時0分前往本市小港區沿海二路4號稽查時,於貴公司廠區後方周界圍牆外(判定位置:本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前),發現貴公司廠內有明顯粉塵逸散(白色粉塵),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電弧爐煉鋼製造程序(製程編號:M01)石灰進料倉(污染源編號:E006)進料過程之漏料經收集後,由下料倉經由下料斗進入收集袋過程,收集袋周圍雖設有防護阻隔設施,惟阻隔效率不佳,石灰粉塵由阻隔設施縫隙逸散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20-106-01001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四號 |
固定空污 |
2016/10/24 |
高雄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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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20-105-10002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四號 |
固定空污 |
2015/06/19 |
高雄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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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20-104-06005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四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5/04/16 |
高雄市 |
NT$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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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4-04002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第61號規定,罰鍰新臺幣6千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四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2/09/14 |
高雄市 |
NT$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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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
40-101-0900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4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四號 |
固定空污 |
2010/05/13 |
高雄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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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 |
20-099-05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規定,茲依法告發,故本案依同法第60條處分。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四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