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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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清雲 | 董事 | 3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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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4/01/03 | 高雄市 | NT$6,000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12年11月30日來函案附貴公司位於本市大寮區磚仔磘段2334、2335、2335-6等3筆地號建築物拆除執照申請書,已先行動工全部拆除,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3-01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新興區林森一路一三○巷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4/01/03 | 高雄市 | NT$6,000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12年11月30日來函案附貴公司位於本市大寮區磚仔磘段2334、2335、2335-6等3筆地號建築物拆除執照申請書,已先行動工全部拆除,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3-01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新興區林森一路一三○巷一○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5/09/23 | 高雄市 | NT$1,5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04-09288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 高雄市新興區林森一路一三○巷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