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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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教育 | 2022/01/21 | 高雄市 | NT$5,000 | 貴公司違反環境保護法律(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規定),經本府108年11月28日高市府環綜字第10844670200號函通知貴公司應於108年12月20日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參加環境講習,惟貴公司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府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 50-111-010003 | 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之規定,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竹工三巷二三號 |
固定空污 | 2019/02/26 | 高雄市 | NT$100,000 | 案經民眾檢舉,本局於108年1月14日17時21分派員至本市仁武區竹工三巷23號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外下風處(判定位置:上址東、南側,風向:西北風)發現明顯可聞塑膠異味情事,嗣會同廠方人員進廠查察,發現廠內作業區與周界外聞到塑膠異味相同,經查貴廠從事塑膠膜、塑膠管及配件等塑膠製品製造,廠內共有10台押出機(2大台+8小台),以聚乙烯(PE)塑膠原料,經烘料、加熱、押出吹膜成型後製成上開產品,惟生產過程中產生異味廢氣污染物由大門口及廠房窗戶逸散出,因未裝置異味收集及處理設備,造成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20-108-02003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竹工三巷二三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3/11/12 | 高雄市 | NT$1,5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02-11059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 高雄市仁武區竹工三巷二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