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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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怡正 | 董事 | 3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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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24/10/18 | 臺南市 | NT$500 | 貴公司所有KEH-1538柴油貨車經查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於稽查日前一年內未有排煙檢驗合格記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10018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暨臺南市政府112年3月8日府環空字第1120328165C號公告,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臺南市永康區三民里和平東路一七○號 |
固定空污 | 2019/06/27 | 臺南市 | NT$10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4月26日執行環檢警聯合稽查,貴公司位於永康區從事混凝土拌合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混凝土拌合程序(M01)」,經查發現混凝土拌合程序許可內容污染源設備(E001~E008)之防制設施未依許可內容規定紀錄原物料量與產品量。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20-108-06002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三民里和平東路一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10/18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2月6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發現貴公司工廠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至本局辦理變更,並經本局審查核准,即逕將事業廢棄物R-1106燃煤飛灰、R-1107燃煤底灰(或含燃煤飛灰之底灰)貯存於廠後方承租之永康區三崁店段692地號空地。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7-10001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三民里和平東路一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10/18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2月6日派員至現場督察,發現貴公司工廠於106年10月27日更換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濾袋,惟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其廢棄物之產出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7-10002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三民里和平東路一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6/05/23 | 臺南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5-0501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第1目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三民里和平東路一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