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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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光明 | 董事 | 25.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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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18/09/03 | 新竹縣 | NT$30,000 | 依民眾陳情,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7年5月17日前往稽查,經查貴事業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金屬基本工業,未取得本府核發水污染相關許可文件,逕自產生廢水貯留,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07-09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8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新豐鄉新豐村新和路一○四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