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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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臥龍 | 董事 | 5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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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4/05/20 | 桃園市 | NT$6,000 | 未於30天內提出地址變更申請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44-113-05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九龍里双連街五二七巷八八弄六六之八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3/06/21 | 桃園市政府環 | NT$1,200 |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污染地面〔車號:669-VN〕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2-0602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桃園市中壢區過嶺里松平路一八一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1/09/13 | 桃園市 | NT$20,000 | 本局於108年10月2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獲貴公司收受事業產出之混和五金廢料(廢主機板、廢電線電纜),惟貴公司未取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逕自從事廢棄物貯存業務。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40-110-09004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 | 桃園市中壢區過嶺里松平路一八一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0/09/15 | 桃園市 | NT$0 | 該公司未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文件,逕行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貯存業務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40-109-09003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 | 桃園市中壢區過嶺里松平路一八一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