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24/01/08 | 桃園市 | NT$60,000 |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2月19日派員前往貴公司( 桃園市龜山區大華里27鄰頂湖路49-2號)稽查,經查核毒性化學物質112年11月份運作紀錄(10月份結餘量9.93公斤) ,截至112年11月28日「甲基異丁酮」結餘量計0公斤(於 112年11月28日使用完畢),與運作紀錄相符,惟該公司未能於112年12月10日(因遇假日延期至112年12月11日) 前申報前一個月(112年11月份)運作紀錄,屬有紀錄而未申報,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 | 34-113-010004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頂湖段○七二二地號,頂湖段○八二二地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