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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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政輝 | 董事 | 58.62%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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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5/04/23 | 桃園市 | NT$6,000 | 1.稽查時現場未作業,現場目前拆除中,於桃園市龜山區茶專一街OO巷OO號旁外面堆置廢油混合物(D-1799)與核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不符,經現場人員林OO說明有OO公司(約42個貝克桶)與OO公司(約53個鐵桶、2個貝克桶)之廢油混合物(D-1799),OO公司未設置貯存場與許可不符,另未依主管機關核准堆置廢油混合物(D-1799)。2.上述貴公司已違反廢棄物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4-04002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茶專一街六○巷一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5/04/23 | 桃園市 | NT$6,000 | 1.稽查時現場未作業,現場目前拆除中,經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未申報原料自來水、4~6號重油,但有產出廢油混合物(D-1799),經詢問貴公司為林OO申報。2.上述貴公司已違反廢棄物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4-04002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茶專一街六○巷一一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9/08/28 | 桃園市 | NT$1,200 | 於補充堆高機柴油時因操作不慎,致柴油洩漏污染水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8-08008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幸美七街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4/10/13 | 桃園市 | NT$1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3-10002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茶專一街六○巷一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4/10/13 | 桃園市 | NT$1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3-10003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茶專一街六○巷一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0/11/22 | 桃園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099-1101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第2項第2款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茶專一街六○巷一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0/09/20 | 桃園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099-09006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茶專一街六○巷一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0/02/06 | 桃園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099-02001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茶專一街六○巷一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