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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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夏森 | 董事長 | 9.27% | |
呂文程 | 董事 | 0.00% | |
黎秀琴 | 董事 | 0.45% | |
吳泓瑩 | 監察人 | 10.00% | 英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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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 2022/02/15 | 桃園市政府環 | NT$3,600 |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污染地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11-020185 |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頒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份。 | 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三段二八八號一五樓 |
營建工程 | 2018/10/23 | 桃園市 | NT$100,000 | (1)工地周界:未設置防制措施(2)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3)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4)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 | 23-107-10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第10條、第11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三段二八八號一五樓 |
營建工程 | 2013/10/29 | 桃園市 | NT$100,000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02-100008 | 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三段二八八號一五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