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7/11 , 12: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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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謝昭昭
統一編號
80654516
成立日期
2003/12/18
資本額
6,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6,000,000元
股票代號
電話
02-27525988
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3段251巷2弄5號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謝昭昭 董事長 21.67%
楊蕙華 監察人 22.33%
營業項目
  • 其他未分類專賣批發(469999)
  • 肥料批發(462011)
  • 公司歷程
  • 公司名稱變更為高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23/07/19
  • 公司名稱變更為高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前名稱:高揚冷凍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06/19
  • 資本額變更為6,000,000
    2020/06/19
  • 公司名稱變更為高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9/01/03
  • 資本額變更為18,000,000
    2015/01/09
  • 員工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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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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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5 01-3 0萬 0萬
    2024 01-9 0萬 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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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一般廢棄物 2023/02/01 高雄市 NT$1,200 隨地拋棄煙蒂。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41-112-020042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二五一巷二弄五號
    一般廢棄物 2022/05/06 高雄市 NT$1,200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41-111-050156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二五一巷二弄五號
    水污染 2018/07/25 屏東縣 NT$10,800 查核貴公司106年定期檢測申報漏檢測大腸桿菌群,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之規定。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30-107-070019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爰依同法第56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屏東縣高樹鄉新南村大和路一之一○號
    固定空污 2018/05/24 屏東縣 NT$100,000 一.本署於107年4月16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廠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記錄屠宰作業區松香膠積垢清理量、家禽糞便清除量,蒸氣鍋爐之操作壓力、清潔噴油嘴及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之洗滌液流率、氫氧化鈉(NaOH)及次氯酸鈉(NaOCL)使用量、憑證,惟自106年11月1日起迄今,其未依規定每日記錄,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二.另發現該廠廢水處理設施之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未按次記錄、每月統計;廢水處設施之調整池、活性污泥池、沈澱池、放流池),未依規定標示及名稱,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三.又該廠係本署公告應設置乙級廢水專責人員之事業,其經核定設置之專責人員為楊○○(環訓證字第GB550009號,設置日期為105年4月22日,屏府環水字第10531307200號),督察時未在場,無上下班打卡紀錄,業者表示該員僅到場1〜2次,逗留半天即離去。該公司未監督廢水處理專責人員常駐事業內及全職負責業務,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8條第1款規定。四.再查該廠產出之羽毛(R-0110)、一般生活垃圾(D-1801)、廢木材混合物(D-0799)皆露天貯存,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20-107-050029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屏東縣高樹鄉新南村大和路一之一○號
    水污染 2018/05/24 屏東縣 NT$31,000 一.本署於107年4月16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廠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記錄屠宰作業區松香膠積垢清理量、家禽糞便清除量,蒸氣鍋爐之操作壓力、清潔噴油嘴及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之洗滌液流率、氫氧化鈉(NaOH)及次氯酸鈉(NaOCL)使用量、憑證,惟自106年11月1日起迄今,其未依規定每日記錄,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二.另發現該廠廢水處理設施之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未按次記錄、每月統計;廢水處設施之調整池、活性污泥池、沈澱池、放流池),未依規定標示及名稱,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三.又該廠係本署公告應設置乙級廢水專責人員之事業,其經核定設置之專責人員為楊○○(環訓證字第GB550009號,設置日期為105年4月22日,屏府環水字第10531307200號),督察時未在場,無上下班打卡紀錄,業者表示該員僅到場1〜2次,逗留半天即離去。該公司未監督廢水處理專責人員常駐事業內及全職負責業務,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8條第1款規定。四.再查該廠產出之羽毛(R-0110)、一般生活垃圾(D-1801)、廢木材混合物(D-0799)皆露天貯存,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30-107-050031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屏東縣高樹鄉新南村大和路一之一○號
    事業廢棄物 2018/05/24 屏東縣 NT$6,000 一.本署於107年4月16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廠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記錄屠宰作業區松香膠積垢清理量、家禽糞便清除量,蒸氣鍋爐之操作壓力、清潔噴油嘴及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之洗滌液流率、氫氧化鈉(NaOH)及次氯酸鈉(NaOCL)使用量、憑證,惟自106年11月1日起迄今,其未依規定每日記錄,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二.另發現該廠廢水處理設施之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未按次記錄、每月統計;廢水處設施之調整池、活性污泥池、沈澱池、放流池),未依規定標示及名稱,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三.又該廠係本署公告應設置乙級廢水專責人員之事業,其經核定設置之專責人員為楊○○(環訓證字第GB550009號,設置日期為105年4月22日,屏府環水字第10531307200號),督察時未在場,無上下班打卡紀錄,業者表示該員僅到場1〜2次,逗留半天即離去。該公司未監督廢水處理專責人員常駐事業內及全職負責業務,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8條第1款規定。四.再查該廠產出之羽毛(R-0110)、一般生活垃圾(D-1801)、廢木材混合物(D-0799)皆露天貯存,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40-107-050013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屏東縣高樹鄉新南村大和路一之一○號
    水污染 2017/05/10 屏東縣 NT$1,872,000 從事屠宰業,所產生之廢水有未經處理繞流排放於地面水體情形,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水污染防治法第181條 30-106-050008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1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屏東縣高樹鄉新南村大和路一之一○號
    水污染 2017/05/05 屏東縣 NT$99,000 一、執行陳情案件督察。二、該廠從事家禽屠宰作業,督察時發現該廠廢水處理設施之自動篩網機、固液分離機產出之廢渣及地下水軟(淨)化產出之廢樹脂等廢棄物,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且未依規定申報原物料使用量、產品產量資料及廢樹脂、禽畜糞、廢塑膠、廢木材混合物及污泥等事業廢棄物之產出量;另勘查廢樹脂、廢塑膠、廢木材混合物及污泥等貯存地點、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其中廢樹脂、廢塑膠採露天貯存,未有防止雨水、地面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2款及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三、查該廠松膠脫毛過程空氣污染物水洗設施與部分繫留場產生之廢水、製程松膠脫毛之程序、自動篩網機與固液分離機產出廢渣、污泥脫水機添加助凝劑及放流水添加漂白水(次氯酸鈉)等,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內容登載不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另會同該公司人員於廢水放流口處採樣檢測結果,符合放流水標準。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30-106-050029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3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屏東縣高樹鄉新南村大和路一之一○號
    事業廢棄物 2017/04/28 屏東縣 NT$12,000 一、執行陳情案件督察。二、該廠從事家禽屠宰作業,督察時發現該廠廢水處理設施之自動篩網機、固液分離機產出之廢渣及地下水軟(淨)化產出之廢樹脂等廢棄物,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且未依規定申報原物料使用量、產品產量資料及廢樹脂、禽畜糞、廢塑膠、廢木材混合物及污泥等事業廢棄物之產出量;另勘查廢樹脂、廢塑膠、廢木材混合物及污泥等貯存地點、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其中廢樹脂、廢塑膠採露天貯存,未有防止雨水、地面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2款及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三、查該廠松膠脫毛過程空氣污染物水洗設施與部分繫留場產生之廢水、製程松膠脫毛之程序、自動篩網機與固液分離機產出廢渣、污泥脫水機添加助凝劑及放流水添加漂白水(次氯酸鈉)等,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內容登載不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另會同該公司人員於廢水放流口處採樣檢測結果,符合放流水標準。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40-106-040009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3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屏東縣高樹鄉新南村大和路一之一○號
    固定空污 2015/11/10 屏東縣 NT$100,000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20-104-110002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屏東縣高樹鄉新南村大和路一之一○號
    事業廢棄物 2015/10/23 屏東縣 NT$30,000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40-104-100014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第34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屏東縣高樹鄉新南村大和路一之一○號
    水污染 2015/10/01 屏東縣 NT$240,000 放流水標準第2條,放流水標準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30-104-100001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18條之1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第46條之1、第66條之1、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屏東縣高樹鄉新南村大和路一之一○號
    事業廢棄物 2015/06/03 屏東縣 NT$12,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40-104-060002 1.依廢棄物清理法法第52條之規定裁處處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並限期於104年7月10日前改善完成,屆期未完成改善將按日連續處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暨環境教育法環境講習時數及罰鍰額度裁量基準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屏東縣高樹鄉新南村大和路一之一○號
    水污染 2013/06/27 屏東縣 NT$50,000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30-102-060024 違反水污染防治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屏東縣高樹鄉新南村大和路一之一○號
    事業廢棄物 2012/07/24 屏東縣 NT$6,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40-101-070001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屏東縣高樹鄉新南村大和路一之一○號
    固定空污 2011/06/29 屏東縣 NT$100,000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20-100-060002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 屏東縣高樹鄉新南村大和路一之一○號
    事業廢棄物 2011/04/19 屏東縣 NT$6,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40-100-040004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屏東縣高樹鄉新南村大和路一之一○號
    移動污染 2010/10/20 臺南市 NT$3,000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 21-099-100020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63條之規定,並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1裁處。 屏東縣高樹鄉新南村大和路一之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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