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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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5/01/20 | 臺中市 | NT$144,000 | 該廠確實於111年1月至112年7月間以每公斤7.5元付費委託費忠台先生(0932160104)非法清除、處理,現場請事業提供清除磅單及付款資料(共計清運10趟約29.36公噸)供參(如附件)。該廠產出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透過仲介人費忠台,由胡志安駕駛車號KLJ-3388(非法清除車輛)載運至苗栗縣苑裡鎮非法處理,該廠未依規定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依法告發。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40-114-01002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永豐路一○八巷三○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5/01/20 | 臺中市 | NT$72,000 | 該廠屬金屬製品製造業,登記資本額為8,000萬元,製程中產出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等一般事業廢棄物,屬於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規模之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4-01002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永豐路一○八巷三○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5/01/20 | 臺中市 | NT$72,000 | 該廠屬金屬製品製造業,登記資本額為8,000萬元,製程中產出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等一般事業廢棄物,屬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未依規辦理網路傳輸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及清除,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4-01002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永豐路一○八巷三○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