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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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秀惠 | 董事 | 10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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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0/12/02 | 高雄市 | NT$6,000 | 依貴公司109年11月20日函所敘,貴公司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核發拆除執照,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即先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9-12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七四號一三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0/11/20 | 高雄市 | NT$6,000 | 依貴公司109年11月20日函所敘,貴公司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核發拆除執照,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先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9-11004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七四號一三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