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固定空污 | 2017/05/01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從事塑膠製品之製造,且實際產品產量達1,000公噸/年以上,經確認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4年9月6日公告「第8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塑膠押出或吹膜成型程序」。案經本府106年3月14日派員前往稽查時污染源:押出成型機及印刷機運作中,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6-05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大華里頂湖路五一號 |
移動污染 | 2011/07/05 | 新北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0-07001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項第1款第3目之1裁處。 | 桃園市龜山區大華里頂湖路五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