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紘企業行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5/01 , 10: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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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王建順
統一編號
80855247
成立日期
2003/03/03
資本額
480,000元
實收資本額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鎮海里鎮海8街21號2樓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王建順 100%
營業項目
  • 一般廢棄物處理(382112)
  • 公司歷程
    同地址公司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時間 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2022 - - -
    2021 - - -
    2020 - - -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2/06/10 高雄市 NT$6,000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1年3月24日至長紘企業行機構登記地址督察,發現110年1月至11月期間將廢木棧板及拆除裝潢產出之廢木材混合物,清除至本市大樹區維根農產企業社非法處理,且未申報營運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44-111-060009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前鎮區鎮海八街二十一號二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2/06/10 高雄市 NT$36,000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1年3月24日至長紘企業行機構登記地址督察,發現110年1月至11月期間將廢木棧板及拆除裝潢產出之廢木材混合物,清除至本市大樹區維根農產企業社非法處理,且未簽訂契約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44-111-060010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前鎮區鎮海八街二十一號二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1/05/17 高雄市 NT$6,000 該事業清運車輛(KEN-3228)110年3月17日11時20分,清運「源統工程行」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傾卸於垃圾貯坑,經監視器錄影紀錄發現車內所載運之廢棄物含粉狀廢棄物,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注意事項第壹、二點規定,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44-110-050033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規定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前鎮區鎮海八街二十一號二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1/05/17 高雄市 NT$6,000 該事業清運車輛(KEN-3228)110年3月19日8時51分,清運「源統工程行」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傾卸於垃圾貯坑,經監視器錄影紀錄發現車內所載運之廢棄物含粉狀廢棄物,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注意事項第壹、二點規定,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44-110-050034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規定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前鎮區鎮海八街二十一號二樓
    一般廢棄物 2017/07/03 高雄市 NT$1,500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41-106-070012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高雄市前鎮區鎮海八街二十一號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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