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 |
2022/02/16 |
高雄市 |
NT$40,500 |
該公司門口有設置一口簡易沉砂陰井(會同事業代表量測0.67m*0.7m*1.3m)進行沉砂及暫存清洗廢水,其沉砂池容積未符法令規定,且未依規定記錄清理淤砂,未保留維護紀錄;另該公司未領有主管機關核發貯留許可文件,而貯留廢水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11-01001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樹區和山里和山路二○○號 |
水污染 |
2022/02/16 |
高雄市 |
NT$35,000 |
該公司門口有設置一口簡易沉砂陰井(會同事業代表量測0.67m*0.7m*1.3m)進行沉砂及暫存清洗廢水,其沉砂池容積未符法令規定,且未依規定記錄清理淤砂,未保留維護紀錄;另該公司未領有主管機關核發貯留許可文件,而貯留廢水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第1款,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4項 |
30-111-01001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第1款、第9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樹區和山里和山路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9/08/15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108年4月25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製程代碼000004(廢氣處理程序)產出之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代碼:D-0899)誤申報為230999(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程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8-08004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樹區和山里和山路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9/07/24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108年4月25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12月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代碼:D-0899),產出量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出量10%以上,惟未辦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8-070096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爰依同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樹區和山里和山路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9/07/22 |
高雄市 |
NT$30,000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環境稽查科107年11月22日派員至大社區嘉誠路39之1號(嘉誠段996、1032、1033地號)稽查,發現堆置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G-0501),貴公司楊○○108年2月21日至局說明,上開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係105年至107年間承攬公共工程(如本市工務局養工處AC鋪面改善工程等AC面層剩餘刨除料),堆置於楊○○承租之上開土地,惟無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施,無收集或防止或由貯存設施產生之廢液、廢氣、惡臭等污染地面水體、地下水體、空氣、土壤之設施,且未依應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申報項目、內容、頻率及方式,於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十月月底前連線申報前季再生資源收受、貯存、回收再利用情形及再生產品名稱、數量、營運狀況等資料,已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4項暨營建事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及營建事業再生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及規範之規定。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4項,營建事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營建事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2款 |
40-108-070085 |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4項暨營建事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及營建事業再生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及規範之規定,並依同法第26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樹區和山里和山路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9/03/01 |
高雄市 |
NT$100,000 |
案經本局於108年01月18日14時28分派員至貴廠周界外(判定地點:華一休閒農場內,貴廠東北側圍牆),發現明顯粒狀污染物(黃褐煙)情事,嗣於108年01月18日17時11分至貴廠並會同廠內人員查察,表示上開污染情事係因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所屬設備拌合機(E107)進行收料作業,其拌合機內砂、碎石等餘料回收時因未灑水產生砂塵逸散,貴廠於上述作業未裝置粒狀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黃褐煙)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20-108-03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樹區和山里和山路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6/09/22 |
高雄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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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5-09002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樹區和山里和山路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4/01/13 |
高雄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3-01001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樹區和山里和山路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2/02/01 |
高雄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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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20-101-02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樹區和山里和山路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0/11/03 |
高雄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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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0-099-11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 |
高雄市大樹區和山里和山路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0/11/03 |
高雄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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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0-099-11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 |
高雄市大樹區和山里和山路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0/11/03 |
高雄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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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0-099-11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 |
高雄市大樹區和山里和山路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0/07/16 |
高雄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0-099-07003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 |
高雄市大樹區和山里和山路二○○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0/06/10 |
高雄市 |
NT$1,2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
41-099-06025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裁處。 |
高雄市大樹區和山里和山路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