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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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煉油廠半屏山儲運課東側儲槽拆售工作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109/07/08 | 否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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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0/10/12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109年9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陳○○提供電線皮破碎物(PVC、雜塑)售予芳誠公司及趙小姐(據貴公司表示趙小姐即芳誠)108年8月至12月之過磅單,計20車次,數量為305.72公噸,車輛由自翔公司派車載運至大寮區江山區加油站附近廠房,販售價金0.5元/公斤,車資與販售價金相抵,無開立發票等相關證明,販售品質為較低等級的雜塑,查資源化產品銷售未申報趙小姐及芳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4條第5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09-10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田單二街一二號、一五號 建民街一八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7/15 | 高雄市 | NT$60,000 | 本局107年12月1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107年1月廢電線電纜粉碎分選回收產生之集塵灰(A-8401)及廢塑膠混合物(D-0299),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8-07002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田單二街一二號、一五號 建民街一八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7/03/28 | 高雄市 | NT$6,000 | 案經本局106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貯存場(本市大寮區田單二街12號)廠內設置監視系統主機,影像紀錄保存僅自106年2月16日至106年2月21日止;另於處理廠(本市大寮區田單二街15號)廠內設置監視系統主機,影像紀錄保存僅自105年12月20日至106年2月21日止,皆未按規定保存3個月(溯至105年11月21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第9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第9款 | 44-106-03002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規定辦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田單二街一二號、一五號 建民街一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