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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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2/08/15 | 高雄市 | NT$120,000 | 貴公司係從事魚貨冷凍作業,稽查發現係貴公司作業安全閥老舊跳開致氨氣外洩,惟未設置相關收集防制設備,致氨氣經由廠房空隙逸散至廠外散佈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20-111-08002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崇明街一七六號 |
水污染 | 2018/05/02 | 高雄市 | NT$60,000 | 本局派員於107年3月8日至貴公司稽查時,發現貴公司T01-4活性污泥槽旁設有不明管線及T01-1除油池前之廢水收集溝設有活動閘門,惟貴公司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中未登載;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7-05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崇明街一七六號 |
水污染 | 2018/05/02 | 高雄市 | NT$73,500 | 本局派員於107年3月8日至貴公司稽查時,發現貴公司T01-1除油池前之廢水收集溝設有活動閘門,廢水由該活動閘門底部疏漏至作業環境外;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30-107-05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崇明街一七六號 |
水污染 | 2018/04/29 | 高雄市 | NT$75,000 | 本局受理民眾陳情並於107年3月8日派員至貴公司作業環境內進行稽查作業,並於放流口採集水樣一組送驗;所排廢水經檢測結果:懸浮固體(SS)為119mg/L(標準限值為30 mg/L)與化學需氧量(COD)為161mg/L(標準限值為10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07-04002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崇明街一七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