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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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3/09/07 | 新北市 | NT$60,000 | 電鍍鎳製造程序產出廢棄電鍍液,惟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2-0900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7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樹林區光武街三二之三號一、二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3/09/07 | 新北市 | NT$120,000 | 臺端經營之冠陞企業社,電鍍鎳製造程序產出之廢液,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清除處理;惟查係交由(高朋企業社)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或再利用許可機構者。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40-112-09001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規定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7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樹林區光武街三二之三號一、二樓 |
水污染 | 2017/11/22 | 新北市 | NT$81,000 | 臺端所屬冠陞企業社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4760-01號),本局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經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69mg/L(限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6-110055 | 違反水污染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緩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樹林區光武街三二之三號(一樓) |
水污染 | 2017/02/11 | 新北市 | NT$105,000 | 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6-020002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樹林區光武街三二之三號(一樓) | |
水污染 | 2015/06/01 | 新北市 | NT$170,000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4-060002 | 違反行為時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並依行為時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樹林區光武街三二之三號一、二樓 | |
水污染 | 2012/06/01 | 新北市 | NT$10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1-06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樹林區光武街三二之三號一、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