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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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公務船275噸級塢內上架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 103/04/15 | 否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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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4/04/03 | 高雄市 | NT$6,000 | 地面棄置多項似員工垃圾(飲料杯、紙餐盒等)、11支以上之滅火器、廢輪胎、廢鐵及拆解後之廢泡棉、廢木材皆露天堆放,且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明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 40-113-04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旗津區中洲三路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02/23 | 高雄市 | NT$6,000 | 經係貴公司於105年10月28日(本局收文日)得字第1050001028號函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包含負責人陳00變更為陳孟鴻),並檢附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102年11月15日高市經發局變更登記表,惟貴公司未於事實發生(102年11月15日)後15日內,填寫異動申請書報請備查,並完成基線資料修正作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一)、2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6-02003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旗津區中洲三路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