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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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2/02/09 | 彰化縣 | NT$60,000 | 貴公司於111年1月13日駕駛曳引車(車頭車號:KEG-8055,車斗車號:HAB-522)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至本縣福興鄉福鹽段177-6地號整地,經本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福興派出所於該址前(定位點:24.042759,120.439346)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等證明文件,以供檢查,案經本局111年1月13日接獲警方通報並於現場稽查屬實。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1-02001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四維東路一四九巷二○號九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