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黃聖潭 | 董事 | 10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5/05/01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為領有本局核發乙級清除機構(許可證證號:108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00號),登記車輛KEF-0000、KEN-0000停放於台南市仁德區中正路一段000巷00弄00號(台南市甘厝段000、000地號)土地,該地由黃聖潭所負責的三間公司共同設置貯存場○○調度廢棄物進焚化廠時,會由仁德案地由抓斗車清運廢棄物至美潔環保有限公司位於高雄市永安區維新路00號之貯存廠,或由侑鴻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派車載運至其位於高雄市岡山區台安段000地號之貯存廠,發現貴公司所申報之營運紀錄廢棄物數量與實際清運量有極大落差,且運至美潔環保有限公司及侑鴻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之廢棄物數量皆未申報,貴公司申報係由黃聖潭指示行政人員買恩莉上網申報,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申報不實或於業務上作成之文書為虛偽記載,明顯申報不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14-05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鎮北里文龍東路五七巷一弄二九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5/05/01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為領有本局核發乙級清除機構(許可證證號:108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000號),登記車輛KEF-0000、KEN-000停放於台南市仁德區中正路一段000巷00弄00號(台南市甘厝段000、000、000地號)土地,該地由黃聖潭所負責的三間公司共同設置貯存場○○調度廢棄物進焚化廠時,會由仁德案地由抓斗車清運車輛等司機清運廢棄物至美潔環保有限公司位於高雄市永安區維新路00號之貯存廠,或由侑鴻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派車載運至其位於高雄市岡山區台安段000地號之貯存廠,,經查貴公司許可申請文件中未申請設置貯存場或轉運站,逕自將廢棄物貯存於案地並有轉運情事,故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14-05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鎮北里文龍東路五七巷一弄二九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5/05/01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為領有本局核發乙級清除機構(許可證證號:108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000號),登記車輛為KEF-0000、KEN-0000,貴公司卻以未經許可車輛BUB-0000、BMP-0000、BQC-0000等三台車輛,自109年至稽查當下未經許可清運廢棄物,貴公司受託清除廢棄物未依經核發機關核准之車輛進行清除,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4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4項 | 44-114-05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4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鎮北里文龍東路五七巷一弄二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