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水污染 | 2024/11/11 | 苗栗縣 | NT$30,000 | 現場抽絲作業等製程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事業之紡織業(紡紗業),查核製程發現抽絲作業區所產生作業廢水經由管線收集至製程後方貯槽,再回收至製程作業區使用,屬水污染防治法管制之廢水貯留行為,惟未於營運前向主管機關申請取得廢水貯留許可文件,即逕行營運。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13-11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民生路一四號一樓、一六號一至三樓 |
固定空污 | 2024/06/28 | 苗栗縣 | NT$100,000 | 貴公司押出成型加熱操作產生異味污染物逸散,致周界外有明顯異味情形。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20-113-0600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民生路一四號一樓、一六號一至三樓 |
固定空污 | 2022/08/30 | 苗栗縣 | NT$160,000 | 貴公司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2月17日派員前往稽查,吸附設備(A102)活性碳最近一次換碳購買時間為110年6月2日,未依許可證登載頻率(7天1次)更換活性碳500公斤/次,顯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1-08001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民生路一四號一樓、一六號一至三樓 |
固定空污 | 2022/01/22 | 苗栗縣 | NT$610,000 | 貴公司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查靜電集塵器(A101)廢氣入口溫度約23℃,未符合許可45℃~50 ℃範圍、吸附設備(A102)廢氣入口溫度約21℃,未符合許可35℃~40℃範圍、洗滌塔(A103)經洗滌器後洗滌液pH值14,未符合許可6~9範圍、吸附設備(A103)活性碳最近一次換碳購買時間為110年6月2日,未依許可證登載頻率(7天1次)更換活性碳500公斤/次,顯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另於110年7月22至110年12月17日止共20次逾期未更換活性碳,有應支出而未支出或減少支出之消極利益,需追討不法所得利益之費用。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1-01001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另依同法第86條第1項、第4項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義務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之規定追繳所得利益。。(罰鍰新臺幣16萬元,追繳所得利益45萬元。)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民生路一四號一樓、一六號一至三樓 |
固定空污 | 2021/07/08 | 苗栗縣 | NT$120,000 | 貴公司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6月3日派員前往稽查,製程係以原料塑膠粒、塑膠片、塑膠絲經押出成形、抽絲、冷卻、拉伸、起折、定型、切折後即為成品(聚酯棉),符合環保署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八批「塑膠押出或吹膜成型程序」,貴公司未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自操作營運。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0-07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民生路一四號一樓、一六號一至三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0/12/08 | 苗栗縣 | NT$24,000 | 是日稽查該公司查有下列違反規定事項:1.該公司有收受廢塑膠(絲、杯架、盒、模塊等型態),皆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2.該公司未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再利用檢核許可,即收受廢塑膠事業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同法第39條第1項規定。3.該公司收受之廢塑膠事業廢棄物其數量未上網申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40-109-12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民生路一四號一樓、一六號一至三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