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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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2/07/04 | 桃園市 | NT$49,000 | 稽查時貴公司工程之廢水排放口有泥黃色廢水排放情形,稽查時現場正進行出土作業,查該工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內容地下階段沉砂池(DP2,設計量為57.2立方公尺,材質為不透水帆布),惟現場設置及運作中之沉砂池為3座容積各為2立方公尺之塑膠材質沉砂池,明顯與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不符,且沉澱效果不佳導致排放廢水呈泥黃色,貴公司未依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內容運作。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30-111-07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幸福里延平路一一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