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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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佩琪 | 董事 | 13.04%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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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1/08/02 | 高雄市 | NT$225,000 | 燃燒鍋爐產生黑煙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20-110-08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樹區瓦厝街六之一○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07/23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10年2月8日、110年2月9日及110年3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工廠稽查,稽查時貴公司正使用鍋爐燃燒廢裝修木材(廢木材係向再利用工廠所購買)。貴公司收受廢裝修木材作為燃料使用,核屬「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十九)再利用機構,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且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逕自營運,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0-07005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樹區瓦厝街六之一○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07/23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10年2月8日、110年2月9日及110年3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工廠稽查,稽查時貴公司正使用鍋爐燃燒廢裝修木材(廢木材係向再利用工廠所購買)。貴公司收受廢裝修木材作為燃料使用,核屬「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十九)再利用機構,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逕自營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0-07005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樹區瓦厝街六之一○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