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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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0/06/02 | 花蓮縣 | NT$120,600 | 本縣環境保護局108年8月26日至該公司稽查,現場操作中,放流水自然流出,稽查人員於放流口採集水樣4大瓶1小瓶1無菌袋,現場檢測水溫為30.7oC、pH值檢測值為7.25均符合放流水標準。其餘水樣保存4oC以下,送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機構檢測,檢測結果得知: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65mg/L(放流水標準150mg/L)、懸浮固體檢測值33.6mg/L(放流水標準50mg/L)、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24mg/L(放流水標準50mg/L),故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已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9-05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花蓮縣花蓮市國聯里國聯五路一○一號 |
水污染 | 2019/08/23 | 花蓮縣 | NT$94,500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本(108)年6月25日至貴公司稽查,現場廢水處理設施操作中,稽查人員於放流口採集水樣4大瓶1小瓶1無菌袋,1小瓶加酸至PH值小於2.0,現場檢測水溫為30.9°C 、PH7.37符合規定,其餘水樣送環保署認可之檢驗機構檢測,其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為49.7mg/L(放流水標準50mg/L)、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90.9mg/L(放流水標準5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201mg/L(放流水標準150mg/L)、大腸桿菌檢測值為1.6*107CFU/100mL(放流水標準300.000 CFU/100mL),生化需氧量、化學需氧量與大腸桿菌皆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8-08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花蓮縣花蓮市國聯里國聯五路一○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