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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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揚 | 董事長 | 33.00% | 中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花敏華 | 董事 | 34.00% | 中租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田正屹 | 董事 | 33.00% |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
黃秋月 | 監察人 | 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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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4/08/26 | 苗栗縣 | NT$44,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7月9日派員查獲貴公司於本縣頭份市義民段0278~0280等3筆地號土地施作「仲和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經查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即水污染防治法定義列管之營建工地),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核准,即先行施工。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30-113-08001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三六○號三樓、三樓之一 |
水污染 | 2024/08/26 | 苗栗縣 | NT$30,000 | 貴公司於本縣頭份市義民段0278~0280等3筆地號土地施作「仲和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該工程混濁廢水未經妥善處理逕行排放,致污染周邊溝渠水體情形。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13-08001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三六○號三樓、三樓之一 |
一般廢棄物 | 2024/05/30 | 新北市 | NT$1,200 | 貴公司為土地所有權人,惟未善盡管理責任,致草長逾50公分,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13-0519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及新北市政府100年9月15日北府環衛字第1001278925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 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三六○號三樓、三樓之一 |
一般廢棄物 | 2024/03/19 | 新北市 | NT$1,200 | 貴公司為土地所有權人,惟未善盡管理責任,致草長逾50公分,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41-113-0308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及本府100年9月15日北府環衛字第1001278925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 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三六○號三樓、三樓之一 |
一般廢棄物 | 2023/09/27 | 花蓮縣 | NT$1,200 | 貴公司新建工程於本縣新城鄉廣安段1122-1、1122-2、1124地號工地內垃圾桶溢滿導致路面街道髒亂,影響環境衛生屬實,本局將依法逕行告發。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41-112-09002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款裁處。 | 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三六○號三樓、三樓之一 |
營建工程 | 2021/10/20 | 新北市 | NT$100,000 |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合計記點28點:(一)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4點。(二)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三)裸露地表:營建工地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規定防制措施之一,記缺失10點。(四)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缺失10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10-10000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7、9、10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三六○號三樓、三樓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