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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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勇 | 董事長 | 100.00% | 大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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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2/07/27 | 新北市 | NT$100,000 | 焚燒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20-111-07002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二號六樓 |
噪音污染 | 2021/11/05 | 高雄市 | NT$3,000 | 案經本局派員於110年4月28日22時45分前往高雄市鼓山區美術東四路700號旁工地稽查時,發現貴公司現場正從事灌漿作業之妨礙安寧行為,且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之工程,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依法舉發並將依同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22-110-110006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二號六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