堃晉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5/01 , 11:30 PM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5/01 , 11:30 PM
負責人
梁家維
統一編號
83758563
成立日期
2020/05/29
資本額
5,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5,000,000元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經國一路73號10樓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梁家維 董事長 60.00% 灝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古昇東 監察人 40.00% 妙管家環保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項目
  • 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381111)
  • 公司歷程
  • 公司地址變更為桃園市桃園區經國一路73號10樓
    2022/04/29
  • 公司地址變更為桃園市龍潭區中山里華南路一段128號(2樓)
    2020/07/14
  • 員工人數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時間 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 支付命令
    2022 2023
  •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4/11/07 桃園市 NT$6,000 未於原技術人離職15日內指定代理人並經桃園市環境保護局備查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44-113-110007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桃園區經國一路七三號一○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2/03/28 桃園市 NT$18,000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經本局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營運紀錄申報系統結果,貴事業110年11月份營運紀錄迄今尚未申報,本案前於111年2月15日發函裁處(送達日期:111年2月21日)並限期貴公司於111年3月11日前完成改善,惟貴公司迄今未改善完成,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局逕依法按次處罰。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44-111-030009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龍潭區中山里華南路一段一二八號二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2/02/09 桃園市 NT$12,000 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經本局110年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營運紀錄申報系統結果,貴事業110年11月份營運紀錄迄今尚未申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44-111-020008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龍潭區中山里華南路一段一二八號二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1/08/24 桃園市 NT$6,000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經本局110年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營運紀錄申報系統結果,貴事業110年4月至6月之營運紀錄迄今尚未申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44-110-080014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龍潭區中山里華南路一段一二八號二樓
    本頁內所載之資料,所載資料之完整性、即時性和正確性仍應以資料來源單位為準。
    公司一有新動態,我們馬上通知你,追蹤公司讓你不錯過任何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