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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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18/09/05 | 臺中市 | NT$3,000 | 小羅工程有限公司所有車號5373-SG車輛於107年7月19日14時43分行經臺中市西屯區工業五路13之2號附近,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2.4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即現行第36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 21-107-09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 | 臺中市北屯區水湳里大連路一段五四巷一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