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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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澄清 | 董事長 | 100.00% | 北誼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吳上賓 | 董事 | 100.00% | 北誼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黃志宏 | 董事 | 100.00% | 北誼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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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1/09/07 | 臺中市 | NT$100,000 | 查貴公司揮發性有機液體儲存程序 (M01),T101~T104、T201、T202均存放LPG,儲槽總設計量符合應定期進行設備元件洩漏檢查(測)之紀錄、保存及申報。本局於110年5月12日前往貴公司稽查,並經貴公司表示均依規定執行設備元件檢測,惟109年第4季之紙本申報紀錄,未依規定於110年1月31日前向本局完成申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2條第6款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2條第6款 | 20-110-09000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2條第6款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二五之一號一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