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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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沼憲治 | 董事長 | 35.00% | 日本信越半導體株式會社 |
中瀨古洋 | 董事 | 35.00% | 日本信越半導體株式會社 |
稻場啟介 | 董事 | 35.00% | 日本信越半導體株式會社 |
轟正彥 | 董事 | 35.00% | 日本信越半導體株式會社 |
櫻田昌弘 | 董事 | 35.00% | 日本信越半導體株式會社 |
後藤正三郎 | 董事 | 35.00% | 日本信越半導體株式會社 |
田川義宣 | 董事 | 35.00% | 日本信越半導體株式會社 |
志摩直 | 董事 | 35.00% | 馬來西亞信越半導體株式會社 |
李正榮 | 董事 | 8.00% | 崇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黃茂雄 | 董事 | 1.00% | 東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鈴木智明 | 監察人 | 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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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19/05/22 | 新竹縣 | NT$10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03月14日至貴公司進行稽查,發現該公司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M01)之生物處理塔(A004)含水率監測儀表現場無法(正常)顯示無法判讀(許可證登載規範為30~80%),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登載規範不符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8-05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寶山鄉工業東九路一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2/22 | 新竹縣 | NT$60,000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本局於106年7月勾稽貴公司(管制編號:J6301143)105年10月至106年04月份網路申報資料,本局於106年09月29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氣處理程序(製程代碼:000004)產出之廢液pH值小(等)於2.0(廢棄物代碼:C-0202)廢棄物於106年2月產出量(14.81公噸/月);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製程代碼:260999)產出之廢液pH值大(等)於12.5(廢棄物代碼:C-0201)廢棄物於106年2、4月產出量(0.1、0.145公噸/月),均大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最大產生量之10%(6.6、0.066公噸/月)上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7-02002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寶山鄉工業東九路一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