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固定空污 | 2018/07/11 | 高雄市 | NT$150,000 | 案係本局於107年6月8日00時25分派員至前鎮漁港漁市場稽查時,貴公司錦玉龍號漁船停泊於漁市場第16號至21號柱之間,現場查察係為上述漁船因冷凍設備閥門熱脹冷縮致液氨洩漏,造成氨氣外洩,人員於周界外下風處明顯可聞氨氣惡臭異味,現場以檢知管量測為22ppm,確認氨氣外洩,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 | 20-107-07001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漁港東二路三號三樓三一六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