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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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 2018/11/22 | 雲林縣 | NT$1,200 | 1.本局於107年10月20日09時43分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於該厰周界查察,發現有些許砂土於周界地面,恐有影響環境衛生之虞,現場未發現揚塵之情事。 2.經查係為該厰砂石車出入頻繁導致砂石污染鄰近地面,影響環境衛生。3.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2款之規定,本局依法告發並與現場業者代○○確認無誤,已當面告○○違反上述法條之規定,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4.現場業者代表配合態度良好,另本局於同日17時40分至現場複查已清除完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7-11001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雲林縣斗六市榴北里石寮路三之一、二之十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04/12 | 雲林縣 | NT$6,000 | 廠區內堆置有拌合作業產生之無機性污泥,數量約為10公噸,與其申報貯存數量為0不符,未確實申報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6-04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斗六市榴北里石寮路二之二○號 |
移動污染 | 2014/12/27 | 雲林縣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21-103-12007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斗六市榴北里石寮路三之一、二之十二號 | |
移動污染 | 2014/01/17 | 雲林縣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21-103-01004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斗六市石榴段○一六六之○○○○地號,石榴段○一六七之○○○○地號,石榴段○一七一之○○○○地號,石榴段○一七二之○○○○地號 | |
移動污染 | 2011/02/16 | 雲林縣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21-100-02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裁處。 | 雲林縣斗六市榴北里石寮路三之一、二之十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