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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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2023/10/25 | 彰化縣 | NT$100,000 | 因從事工業活動污染土壤,致用地經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4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 | 32-112-100004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4項及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及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4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鹿港鎮溝墘里溝墘巷八七之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12/08 | 彰化縣 | NT$60,000 | 公司二廠址設本縣鹿港鎮東石里環工八路六號,從事 金屬製品製造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以網路方式申報廢棄物之事業,領有彰化縣政府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管制編號:N08A8311)(下稱廢清書),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108年12月至109年2月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A-8801)月產生量2.581-3.09公噸,超過當下所核准之廢清書(核准日期:108.5.3)最大月產量(1.994公噸)10%以上,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9-12002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鹿港鎮溝墘里溝墘巷八七之七○號 |
水污染 | 2020/03/17 | 彰化縣 | NT$1,755,000 | 於放流口採取水樣,經檢測結果懸浮固體73.0 mg/L(放流水標準30 mg/L,為放流水標準1.43倍)、總鉻16.2mg/L(放流水標準2.0 mg/L,為放流水標準7.1倍)及鎳6.56 mg/L(放流水標準1.0 mg/L,為放流水標準5.56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9-03002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鹿港鎮溝墘里溝墘巷八七之七○號 |
水污染 | 2018/09/12 | 彰化縣 | NT$10,000 | 現場查核107年7月份廢(污)水處理設施操作紀錄,處理單元之鉻系還原槽、反應槽、中和槽,未依規定每日記錄操作參數pH值。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 30-107-09001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規定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4年10月19日環署水字第1040083906號令修正發布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鹿港鎮溝墘里溝墘巷八七之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6/10/24 | 彰化縣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5-10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鹿港鎮溝墘里溝墘巷八七之七○號 | |
水污染 | 2014/03/11 | 彰化縣 | NT$17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 | 30-103-03000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2項及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之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2項及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1及9規定分別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鹿港鎮溝墘里溝墘巷八七之七○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11/11/01 | 桃園市 | NT$1,2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00-11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彰化縣鹿港鎮溝墘里溝墘巷八七之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