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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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桂珍 | 董事長 | 70.00% | 英屬開曼群島商虹揚發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Y Electronic (Cayman) Limited |
張蕙蘭 | 董事 | 70.00% | 英屬開曼群島商虹揚發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Y Electronic (Cayman) Limited |
程御峰 | 董事 | 70.00% | 英屬開曼群島商虹揚發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Y Electronic (Cayman) Limited |
方文德 | 董事 | 70.00% | 英屬開曼群島商虹揚發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Y Electronic (Cayman) Limited |
詹少凡 | 董事 | 0.00% | |
林健苰 | 監察人 | 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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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3/06/08 | 桃園市 | NT$24,000 | 本局112年3月31日請貴公司到案釐清,查貴公司部分一般事業廢棄物(代碼:D-0299、D-0701)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屬未依合格之方式委託清除、處理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40-112-06004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二○七之二號四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2/08/12 | 桃園市 | NT$9,000 | 經本局於111年3月21日查詢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貴公司實收資本額為2億元,再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及貴公司湧豐廠(管制編號:H51A6831)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於108年8月26日核准在案,廢清書所登載製造程序「其他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程序(製程代碼:260039)」產出有害事業廢棄物最大月產量為60.01公噸,已達最大月產量60公噸以上,且貴公司登記資本額在1千萬元以上,惟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專責人員設置動態紀錄,貴公司湧豐廠未依規定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40-111-08003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湧豐里工業一路七號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2022/07/11 | 桃園市 | NT$150,000 | 貴公司屬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公告事業之「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貴公司設立前(101年2月16日)提送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報本府環境保護局審查,審查後本府於101年4月30日府環水字第1010701906號函備查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貴公司於111年6月2日(本府收文日為111年6月14日)向本府經濟發展局提送工廠歇業申請書,其中內容貴公司勾選『本公司(廠)屬環保署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九條指定公告之事業,如未依該法第九條規定,先向環保局申請備查時,將被環保局處以新台幣15萬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本公司(廠)已充分瞭解附記所載事項,仍請貴府先准予辦理註銷工廠登記』,緣本府111年6月17日以府經工行字第1119054113號函廢止貴事業工廠登記在案,惟查貴公司未於前述規定在歇業前檢具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報本府環境保護局審查,違反事實明確。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第5款 | 32-111-070002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湧豐里工業一路七號 |
固定空污 | 2018/11/23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之空氣污染物防制設施洗滌塔(A001)壓降值為100mmH2O,未符合許可證核定之操作條件(壓降值:5mmH2O至50mmH2O),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7-11002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湧豐里工業一路七號 |
固定空污 | 2017/06/07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洗滌塔(A002)之洗滌循環水pH值為9.3(許可證登記為5-7),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6-06001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湧豐里工業一路七號 |
固定空污 | 2013/07/21 | 桃園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2-07002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湧豐里工業一路七號 | |
固定空污 | 2011/12/27 | 新北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 | 20-100-12002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76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第1項後段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二○七之二號四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11/11/28 | 新北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0-11002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二○七之二號四樓 |